(一) 宣传、贯彻、执行中央和省、市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、政策;开展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调查研究,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(二) 负责联系党外社会各界人士,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;协助区政协搞好例会和换届工作。 (三) 调查研究、协调检查有关民族、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;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。 (四)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职务的工作;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。 (五)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建议;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。 (六) 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,联系、争取、团结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;做好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;调查、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性建议。 (七) 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。 (八) 指导各乡镇(街道)党委统战工作;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;受区委委托,领导区工商联党组,联系、指导区工商联的工作;协调台联、侨联、海外联谊会等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。 (九) 负责制定全区对台工作规划和意见,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。 (十)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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